醫砭» 線上醫書» 景岳全書» 內熱證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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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熱與外熱不同,內熱以五內之火,熱由內生,病在陰分,故內熱者宜清涼,不宜升散,升散則內火愈熾,火空則發也,外熱以膚腠之邪,風寒外襲,病在陽分,故外熱者宜解散,不宜清降,清降則表熱愈留,外內合邪也。

此外熱內熱之治,其不同者有如此。

欲分內外之辨,則外熱者,其至必驟;內熱者,其來必緩。

但察其絕無表證,而熱在臟腑,七竅,三焦,二陰,筋骨,肌肉之間者,皆是內熱之證。

但內熱之證,亦有虛實,實者宜從正治,虛者當從反治,反正之間,有冰炭之異,非可混也。

凡實熱之在內者,古法治分五臟,宜從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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