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日本)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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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是,舊民法並未得到施行,明治政府起用上述三位日本民法學者起草新的民法典。

這部新的民法典於1898年開始施行至今,別稱「明治民法」 ... 日本民法典(明治29年4月27日法律第89號),是在日本國內施行的私法中最重要的法規。

在日語中,該法律的正式名稱為「民法」。

廣義的日本民法概念,除了該法律之外,還包括《不動產登記法》、《戶籍法》等特別法。

而狹義的日本民法,就是指該部法律,為了區別,日本法學界也將該法律稱為「民法典」。

現行日本民法典自1898年7月16日(明治3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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