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969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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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結婚經撤銷者亦同。
第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
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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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親屬編
解說. 血親是指有血統脈絡的人,在民法親屬編中血親可以分成. 天然血親與擬制血親兩種。天然血親是指具有血緣關係的人,. 例如因出生而發生父母子女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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