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依民法第一千一百十四條規定,家長、家屬相互間互負 ... - 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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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依民法第一千一百十四條規定,家長、家屬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

而所謂「家」者,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同家之人,除 ...   回元照首頁 登入‧加入會員 | 購物車 | 會員專區 | 會員Q&A | 書店公告 | 教師資源 |  元照粉絲團 sitemap  書名 書號 作者 課程名稱 課程品號 出版社 適用範圍 雜誌館 月旦法學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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