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課程資訊-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1條規定,雇主對擔任下列作業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有害作業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有機溶劑2.鉛作業3.四烷基鉛4. 報名時請確認參訓人員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西元)、身份證字號務必與「身份證相符」,以利報備主管機關學員名冊資料之正確性,謝謝配合。

課程介紹: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1條規定,雇主對擔任下列作業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有害作業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有機溶劑 2.鉛作業 3.四烷基鉛 4.缺氧作業 5.特定化學 6.粉塵作業。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