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列報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視有無共同生活、扶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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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額之核認,除須未滿20歲或滿60歲以上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尚須符合民法第1114條第4款規定之家長家屬關係及第1123條第. 明穎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跳到主文 提供每日最新稅務訊息以及稅務諮詢服務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Apr08Thu201009:45 綜合所得稅列報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視有無共同生活、扶養事實及義務之順位為核認依據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有關「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之核認,除須未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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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合於民法第1114 條第4 款及第1123 條第3 項之規定,未滿20 歲,或滿20 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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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第4目規定,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須合於民法第1114條第4款及第1123條第3項規定,未滿20歲或滿60歲 ...
- 3民法§1114-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第1114 條.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 4民法§1114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前項稅額之計算方式,納稅義務人應就下列各款規定擇一適用: 一、各類所得合併計算稅額:納稅義務人就其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之第十四條第一項各類所得,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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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合於民法第1114條第4款及第1123條第3項之 ... 但受扶養者之父或母如屬第4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之免稅所得者,不得列報減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