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武漢肺炎停診(業)補償(貼)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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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立健保投保單位者請點選「成立健保投保單位」,*已成立者點選「離開」1.滿一年以上之健保特約醫療 (事) 機構全面停診(業),擇一申請: (1)前一年同期之健保申報醫療費用點數(排除藥費及特材費,一點以新臺幣一元計算)及掛號費。
(2)停診(業)原因存續期間所應支出之基本人事費、維持費及掛號費。
2. 未滿一年之健保特約醫療(事)機構: 停診(業)原因存續期間所應支出之基本人事費、維持費及掛號費。
3. 非健保特約醫療(事)機構: 停診(業)原因存續期間所應支出之基本人事費、維持費及掛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