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如何計算剩餘財產之分配及 - 國軍退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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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為保障夫妻經濟自主及婚姻和諧,夫妻於家庭生活費用外,尚得協議一定數額之金錢,供夫或妻自由處分(民法第1018條之1參照);於夫妻離婚或一方死亡時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TogglenavigationTogglenavigation ::: 回首頁 主任委員信箱 常見問答 網站導覽 雙語詞彙 English Search 熱門: 就業助學金退除給付 ::: 首頁 法律服務 法律服務案例暨法律常識專題 法律常識專題 A+
延伸文章資訊
- 1民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就其婚後財產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他方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者,他方得聲請法院撤銷之。但為履行道德上義務 ...
- 2財產關係- MBA智库百科
- 3民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 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改用前之財產視為婚前 ...
- 4民法-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 Wikipedia
狹義的民法僅指調整一定範圍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止於成文的民法法典。不包括婚姻法和屬於傳統商法內容的法律、法規。 民法典[編輯].
- 5法律快遞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夫妻法定財產制修正草案 - Deloitte
現行民法第1030 條之1 規定,夫妻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 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