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財產篇期中考重點一解釋名詞由「老朋友」學長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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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財產篇期中考重點一解釋名詞 由「老朋友」學長辛苦整理! 【禁治產人】因精神障礙不能處理自己事物,而由法院為禁治產之宣告,使其成為無行為能力人。
民法 –財產篇期中考重點 一解釋名詞 由「老朋友」學長辛苦整理!【禁治產人】因精神障礙不能處理自己事物,而由法院為禁治產之宣告,使其成為無行為能力人。
【社員權】社員在社團上具有一定之法律地位,此種地位稱為社員權。
【捐助章程】為財團之根本規則,為設立財團法人之必備要件,且必須以書面為之.惟若係以遺囑捐助者,即無需另訂章程;不過,以遺囑捐助成立之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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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 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改用前之財產視為 ...
- 2民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 3民法(財產法篇:總則、債、物權) 課程簡介 - 國立空中大學
第一編:總則 第一章、法例 第二章、民法的立法原則、制定與修正 第三章、權利與義務 第四章、人 第五章、物 第六章、法律行爲 第七章、期日與期間 第八章、 ...
- 4民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夫妻之一方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法院因他方之請求,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一、依法應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而不給付時。 二、夫或妻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時。
- 5民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前婚姻視為消滅之效力,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離婚之效力。但剩餘財產已為分配或協議者,仍依原分配或協議定之,不得另行主張。 依第一項規定前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