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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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民國89年12月30日修正) 第    1條 紀念日及節日之實施依本辦法之規定。

第    2條 紀念日如下: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一月一日。

二、和平紀念日:二月二十八日。

三、反侵略日:三月十四日。

四、革命先烈紀念日:三月二十九日。

五、佛陀誕辰紀念日:農曆四月八日。

六、孔子誕辰紀念日: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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