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748 號-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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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4 編親屬第2 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 條保障人民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司法解釋 大法官解釋 P 下載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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