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114條-家長家屬相互間 - 法律諮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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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114條-家長家屬相互間?是什麼意思? 父親生前娶了大陸配偶,已領有身分證. 父親生前與大陸配偶是同戶籍(我們是同址分戶,她不在我的戶口名簿 ... 目前為列印預覽模式可選擇列印本頁或回前畫面: 列印本頁 回前畫面 關閉[X] 目前線上:36522人,瀏覽人次:176104470 回首頁 │會員中心 │加入最愛 │會員登入 │免費加入會員 找律師 法律資料 裁判書 法規查詢 行政令函 書狀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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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發文字號 - 行政令函-全國人事法規釋例資料庫檢索系統
家長家屬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之親屬者。 (二)扶養義務之親屬,均可依民法第 ...
- 2[南區國稅局] 列報扶養其他親屬,須符合法定扶養要件。-稅務 ...
又「家長家屬相互間依民法第1114條第4款之規定,雖負扶養之義務,而在家屬相互間,除夫妻間應依關於負擔家庭生活費用之規定辦理外,如無同條第1款至第3款 ...
- 3民法第1114、1115 條(98.01.23 版)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檢視現行法條 ...
- 4手足照顧:家庭的責任?政府的責任?— 蔡旻家– 人社東華
... 條規定以下親屬有互負扶養之義務:(1)直系血親相互間、(2)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3)兄弟姊妹相互間、(4)家長家屬相互間。
- 5又依民法第一千一百十四條規定,家長、家屬相互間互負 ... - 元照
又依民法第一千一百十四條規定,家長、家屬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而所謂「家」者,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同家之人,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