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照顧:家庭的責任?政府的責任?— 蔡旻家– 人社東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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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條規定以下親屬有互負扶養之義務:(1)直系血親相互間、(2)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3)兄弟姊妹相互間、(4)家長家屬相互間。

人社東華國立東華大學 with nocomment 2018第19期 蔡旻家(社會學系碩士生) 「扶養義務」是個看似理所當然的用詞,經常出現於直系血尊親屬要求卑親屬出面扶養之時,使得這個詞彙在國人的記憶中耳熟能詳。

但「扶養義務」僅存在直系尊卑親屬的關係嗎?其實不然。

我國《民法》第11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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