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法神-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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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法神(「護法神」為民間誤稱,在佛經上記錄僅以「護法」為正確稱呼,意為常律、規律、律法維護者,其誤稱的起源來自道教稱呼「天地間一切擁有法能者皆稱為神,人擁有神通或能通神者為仙」,佛經中並無「護法神」稱呼之使用,且佛教中所指之護法不一定為神,或擁有神格),在道教中指護佑宗教及其場所、信徒的神明或鬼神。

佛教所指之護法是「常律、規律、律法維護者」,所以可以是任何界、任何天之中的生靈(或眾生),而不僅限於神、鬼神、佛、菩薩[1];而道教的護法是指守護著宗教及其經文典籍的流布和長存,守護著道觀、道士免收妖魔鬼怪侵擾,守護著信徒的平安以及供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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