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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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卡(英語: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香港稱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台湾稱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是一張大小如信用卡的旅遊文件,提供給 ... 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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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英語:APECBusinessTravelCard,中國大陸稱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行卡,香港稱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1][2][3],是一張大小如信用卡的旅遊文件,提供給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各會員經濟體符合條件的商務人士申請持用,持有者可免簽證到參與計劃的國家停留2─3個月,入出境審查時可使用特別通道通關,減少輪候的時間,單是自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期間,此計劃便為持卡人合共節省了62,413小時。

亞太經合組織設立旅遊證的目的讓經商人士在亞太經合組織成員地區內自由進出,促進在亞太區內的商務聯繫。

參與該計劃的亞太經合組織成員經濟體包括澳大利亞、文萊、智利、中國、中國香港、中華臺北、印尼、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墨西哥、紐西蘭、巴布亞紐幾內亞、秘魯、菲律賓、俄羅斯、新加坡、泰國和越南。

加拿大和美國則為過渡計劃的成員。

目次 1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計劃 2外觀 3使用 4參見 5參考文獻 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計劃[編輯]  該計劃的正式成員 過渡成員(加拿大、美國) 大部分的APEC經濟體參與了該計劃:[4]  澳大利亞  汶萊  智利  中國  香港  印尼  日本  南韓  馬來西亞  墨西哥  紐西蘭  巴布亞紐幾內亞  秘魯  菲律賓  俄羅斯  新加坡 臺灣  泰國  越南 過渡成員:  加拿大  美國 俄羅斯於2013年6月1日開始全面參與。

[5][6]這些經濟體的公民和國民可以向其政府申請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申請的標準一般都是可能需要經常在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成員間短期訪問的商務人士。

不同的經濟體可能會有不同的標準來審查本國公民的申請;例如,香港接受「真正的」經商人士並具有香港永久居民[7],但澳大利亞限制過去5年獲得澳大利亞貿易委員會的出口市場發展補助金並參與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成員之間從事國際貿易或投資的企業代表,列入當前福布斯全球2000強企業名單,或符合其他類似標準。

[8] 提交申請後,申請人的姓名將在其他參與經濟體之間分發,經濟體成員在滿足其所有條件時的情況下提供入境預先許可,已經給予進入預先許可的經濟體的ISO3166-1三位字母代碼將印在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的背面。

所有經濟體成員可能需要長達3到4個月的時間來回應申請,因此申請人可以選擇在不等待某些經濟體成員的回應的情況下簽發該證件,從而不享受這些經濟體的旅行特權。

[9]對於2015年9月之後提出的申請,該卡有效期為5年(之前為3年),之後必須重新申請。

如果持有人的護照在5年有效期內換發,則必須重新簽發該卡來印刷新的護照號碼。

截至2014年2月,大約有50萬張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正在使用中。

[9] 加拿大和美國是過渡時期的成員,所以這允許他們向自己的公民和國民發放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以便他們可以加急申請其他經濟體的簽證或移民許可,同時他們不需要向其他經濟體成員的公民和國民提供免簽證,或者必須向給與其他經濟體發行的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持有人發放免簽證旅行資格。

[10]美國於2014年6月開始接受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申請,而加拿大於2013年10月宣布將開始有限參與試驗計劃。

具有香港永久居民的第三方國家(包括美國和加拿大)的公民也可以通過香港入境事務處申請該證件,此例外不適用於任何其他經濟體成員。

外觀[編輯] 2019年澳大利亞簽發的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樣本 該證件以信用卡大小的形式發行,支持機讀並具有以下資料: 名字 性別 國籍(經濟體成員) 出生日期 有效期 本人簽名 護照號碼 除了經濟體成員的名稱外,該證件上沒有標註國家標誌。

在證件的背面,顯示了已批准許可的成員經濟體。

機器可讀條以「CP」開頭,然後跟著發行該證件的經濟體成員縮寫,縮寫採用ISO3166-1三位字母代碼。

儘管中華民國是以「中華台北」的名義加入亞太經濟合作組織,但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使用的是TWN。

使用[編輯] 該證件必須與護照一起使用[11]並具有以下優點:[12] 無需申請簽證或入境許可證 多次入境,最長停留時間為59~90天[13] 給與證件持有人(包括過渡成員)專用之入出境審查窗口,禮遇快速通關、過境 快速安排簽證面談(美國) 有效期為5年 費用因經濟體成員而異 申請時間:4~6個月,有些情況下長達1年[14] 免簽證安排並不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國公民前往內地,有關人仕應繼續使用《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前往中國內地。

此外,此安排亦不適用於臺灣與中國大陸、香港的商務旅遊證持有人相互入出境。

參見[編輯] 亞太經合組織 參考文獻[編輯] ^廣東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广东省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指引.[2013-12-01].(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1-24).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ABTC)說明.[2013-12-01].(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24).  ^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2013-12-01].(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17).  ^FrequentlyAskedQuestions.APEC.[2018-06-15].(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28).  ^Russiaopensvisa-freeentryforABTCcard-holders.RussiaBeyondtheHeadlines.2013-06-07[2013-06-09].(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7-07).  ^RussiaImplementsVisa-FreeEntryforAPECBusinessmen.Bernama.2013-06-08[2013-06-09].(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入境事務處,[2019-04-24],(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15)  ^Asia-PacificEconomicCooperation(APEC)BusinessTravelCard(ABTC)forAustraliancitizens.DepartmentofHomeAffairs(Australia).[2018-06-15].(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5).  ^9.09.1Dodwell,David.Apeccardopensdoorstoshorterimmigrationqueues–butnotall.SouthChinaMorningPost.2014-02-26[2014-06-15].(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17).  ^U.S.ParticipationintheAPECBusinessTravelCard(ABTC)Scheme.Asia-PacificEconomicCooperation.[2014-06-13].(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24).  ^Asia-PacificEconomicCooperationBusinessTravelCard.OfficeofthePrimeMinisterofCanada.2013-10-08[2014-06-14].(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6-09).  ^SummaryInformationaboutABTClanesarrangementsatairports,lengthofstaygrantedtoAPECCardholdersandaverageforeignpre-clearanceprocessingtime.BusinessMobilityGroup.March2008[2011-12-09].(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2-18).  ^LengthofStay.FastTrackConsultancy.[2017-09-01].(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1).  ^AirNewZealandTravelTips.[2018-01-24].(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10).  閱論編兩岸四地的旅行證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大陸內地(大陸)居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 邊境管理區通行證(邊防證) 往來港澳通行證(雙程證) 前往港澳通行證(單程證) 往來台灣通行證(陸胞證或大通證) 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許可 港澳居民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臨通)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台灣居民 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台胞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一次有效) 其他 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  香港已取得香港居留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中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非中國公民)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前往澳門) 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前往澳門及中國內地) 香港海員身份證 沒有取得香港居留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香港居民) 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通行證 香港海員身份證 其他 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  澳門永久性居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中國公民) 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前往香港) 非永久性居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中國公民) 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  中華民國臺灣居民 中華民國護照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在海外遺失補辦用) 中華民國船員服務手冊 中國大陸、港澳居民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入臺證) 金門、馬祖及澎湖居民 中華民國入出境許可證(金馬證) 其他 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  英國(包括香港回歸前後) 英國公民護照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 英國屬土公民護照 香港身份證明書  葡萄牙(包括澳門回歸前後) 葡萄牙護照 葡萄牙給外國人護照(澳門) 參見:海峽兩岸關係 中國(消歧義) 大中華地區 兩岸三地 中華民國國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一國兩制 香港基本法 澳門基本法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oldid=69067913」 分類:APEC國際旅行證件隱藏分類:自2016年2月需補充來源的條目拒絕當選首頁新條目推薦欄目的條目含有英語的條目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沒有登入討論貢獻建立帳號登入 命名空間 條目討論 臺灣正體 已展開 已摺疊 不转换简体繁體大陆简体香港繁體澳門繁體大马简体新加坡简体臺灣正體 查看 閱讀編輯檢視歷史 更多 已展開 已摺疊 搜尋 導航 首頁分類索引特色內容新聞動態近期變更隨機條目資助維基百科 說明 說明維基社群方針與指引互助客棧知識問答字詞轉換IRC即時聊天聯絡我們關於維基百科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相關變更上傳檔案特殊頁面靜態連結頁面資訊引用此頁面維基數據項目 列印/匯出 下載為PDF可列印版 其他語言 EnglishEspañol日本語Русский 編輯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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