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84條1項前後段為不同請求權,保護客體亦相異(最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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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侵權行為,保護客體,「……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法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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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84條》 民法第184條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依據,總共有三種樣態: 1.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2.第1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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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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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民法第184條第2項之侵權行為,於違反保護他人法律時,即推定有過失。 不法. 指須具違法性,即違背強行法規(強制、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基本上如果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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