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115 相關大法官解釋-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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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5 條.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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