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符合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第4目規定之扶養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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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綜合所得稅列報減除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除應符合民法第1114條第4款所定之家長家屬關係,負有法定扶養義務外,該 ... 最新消息 稅務相關 公文轉知 法令轉知 活動訊息 防疫專區 最新消息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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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額之核認,除須未滿20歲或滿60歲以上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尚須符合民法第1114條第4款規定之家長家屬關係及第1123條第.
- 3民法§1114-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第1114 條.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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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第4目規定,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須合於民法第1114條第4款及第1123條第3項規定,未滿20歲或滿60歲 ...
- 5納稅義務人列報減除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之適用條件 ...
高雄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第17條已於101年12月5日經總統修正公布,放寬納稅 ... 只要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合於民法第1114條第4款及第1123條第3項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