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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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Enter到主內容區:::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真相說明 公告訊息 活動訊息 招標資訊 就業資訊 首頁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公告修正「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建檔日期:107-03-14 更新時間:107-03-14 衛生福利部於107年3月14日公告修正「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主要考量國際間營養標示管理規範,對於未有營養宣稱之營養成分微量食品、業務用包裝食品豁免營養標示,該等資訊對消費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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