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舞台表演藝術:歌劇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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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劇是一門西方舞台表演藝術,簡單而言就是主要或完全以歌唱和音樂來交代和表達劇情的戲劇(是唱出來而不是說出來的戲劇)。


​歌劇在16世紀末,即1600年前後才出現在義大利的佛羅倫斯,它源自古希臘戲劇的劇場音樂。

歌劇的演出和戲劇的所需一樣,都要憑藉劇場的典型元素,如背景、戲服以及表演等。

一般而言,較之其他戲劇不同的是,歌劇演出更看重歌唱和歌手的傳統聲樂技巧等音樂元素。

歌手和合唱團常有一隊樂器手負責伴奏,有的歌劇只需一隊小樂隊,有的則需要一團完整的管弦樂團。

有些歌劇中都會穿插有舞蹈表演,如不少法語歌劇都有一場芭蕾舞表演。


​歌劇被視為西方古典音樂傳統的一部分,因此和經典音樂一樣,流行程度不及當代流行音樂,而近代的音樂劇被視為歌劇的現代版本。

莫扎特少年時先以正歌劇起家,既而以義大利語喜歌劇,風行各地,尤以《費加羅的婚禮》、《唐·喬望尼》和《女人皆如此》為人稱頌。

而莫氏倒數第二部歌劇《魔笛》(最後一部為狄多王的仁慈),更是德語歌劇的指標性作品。


​19世紀初期是美聲風格歌劇的高峰期,風行當時的羅西尼、多尼采蒂和貝利尼等人的歌劇,時至今日,依然常見於舞台。

與此同時,賈科莫·梅耶貝爾的歌劇作品則成為了法式大歌劇的典範,並風行全法。

19世紀中後葉則被譽為歌劇的「黃金時期,而黃金時期過後的20世紀初,西歐歌劇繼續演變出不同風格。


​而在整個19世紀,在中東歐地區,尤其是俄羅斯和波希米亞,國民樂派的崛起造就了當地和西歐平行發展的歌劇作品。

整個20世紀,現代風格元素常被嘗試混入歌劇當中,如阿諾德·勛伯格和阿爾班·貝爾格的無調性手法和十二音階作曲法,以伊戈爾·斯特拉文斯基為代表的新古典主義音樂和菲利普·格拉斯和約翰·亞當斯的簡約音樂。


​歌劇在西方語言的代表字來源於拉丁語「作品」的複數形式,後經義大利文推廣至其他歐洲語言,顧名思義歌劇原意不單單包括舞台上的獨唱、重唱和合唱,也包括對白、表演和舞蹈。

義大利語歌劇

1637年,歌劇季度購票制度在威尼斯的狂歡節出現,令公眾開始得以欣賞歌劇。

蒙泰韋爾迪也在此時由曼都瓦移居到威尼斯,並為威尼斯在1640年代創作了他最後的兩套歌劇,《尤里西斯返故國》和《波佩雅的加冕》。


​他最重要的追隨者范切斯科·卡瓦利將歌劇傳到了義大利各地。

這些早期的巴洛克時代的歌劇,往往是喜劇混合一些悲劇元素,如在歌劇中插入帶喜劇成份的「戲中戲」,以吸引文化程度不如貴族的新晉商人階層,去欣賞歌劇。

正歌劇常帶有振奮的音調和還有高度格式化的曲式,通常由干宣敘調和返始詠嘆調。

這些特色給予當時的歌劇唱家很大的發揮空間,令他們成為正歌劇黃金時代的明星。


​德語歌劇

首出德語歌劇是德國作曲家海因里希·許茨在1627年所寫的《達芙妮》,但曲譜已經散佚。

直到18世紀為止,義大利歌劇對德語地區一直有很大的影響力。

法語歌劇

在不斷引入義大利歌劇的同時,義大利人讓-巴普蒂斯特·呂利成功在法王路易十四的宮廷確立法語歌劇的風格。

縱然外國出生的背景,呂利成立了王家音樂學院,且1627年起壟斷了法語歌劇市場。


​俄語歌劇

歌劇最早在1730年代,通過義大利歌劇巡迴演出的團隊傳入俄國,很快成為了俄國宮廷和貴族的重要娛樂。

第一套俄語歌劇出現在1755年,由義大利作曲家范切斯科·阿雅以亞所作的《刻法羅斯和普羅克里絲》俄語歌。


​英語歌劇

在英格蘭,歌劇被視為17世紀吉格喜劇的延續。

吉格喜劇一般是戲劇終結後的短笑劇,內容往往語帶諷刺,搬弄是非,主要是附有根據當時流行曲調改編而成的配樂的對白組成。

而到了18世紀,英格蘭則是抒情歌劇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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