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等電子信息的證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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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紛日益增多,應重視微信信息的保存。
微信信息材料:以電子數據的形式存在於微信平台上的材料。
其能作為證據前提:
a微信使用人就是當事人雙方(自認、頭像或相冊照片的確認、認證、騰訊的協助調查);
b微信信息材料的完整性(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及關聯性、真實意思表示)。
區塊鏈公證應用場景探析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傳統公證存在手續繁瑣、處理低效等痛點。
如何將「QQ、微信聊天記錄」轉化為借錢的訴訟證據
法律小常識部分來源:清朗天空、北京日報及網絡李先生和王女士是多年的朋友,2015年6月,雙方微信聊天時,王女士向李先生借款10萬元,承諾幾天後就歸還。因王女士在外地出差,就沒有寫借條。事後,李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