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華民國)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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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簡稱「冀」,是中華民國下轄的一個省。

1928年,由直隸省改名,原是為延續清代所設置的22省,亦是華北六省之一。

北伐完成統一後,當時國民政府建都南京,今河北境域主要屬直隸省,後因直隸省名不符實,於1928年改為河北省今名。

民國元年直隸省及順天府轄境大致相當於今日的河北省大部(除邱縣、館陶縣、武安市、涉縣外),北京市、天津市全部,河南省南樂縣、清豐縣、濮陽市、長垣市,山東省東明縣、寧津縣、慶雲縣,遼寧省阜新市(不含彰武縣)、朝陽市及建昌縣,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不含克什克騰旗)及烏蘭察布市、錫林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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