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建築高度如何認定(臺北市) | Yahoo奇摩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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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篇第一條 第九款得知建築物高度:自"基地地面"計量至建築物最高部分之垂直高度 那山坡地建築若有兩個"基地地面",即兩個GL(參考第二章-台北市山坡地地形申請建築之整地原則),那建築物高度可以從較高的基地地面GL2算起嗎。

可以從較高的基地地面GL2算起嗎? 絕對可以。

(八)各類地形之整地方式如后附圖。

範例壹:基地兩側鄰地一邊現況較基地高,另一側現況較基地低。

整地原則:整地後基地地面不得超過臨道路部分左右側鄰地之最高點,且臨道路邊擋土牆高度不得大於 三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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