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紅火案是聰明交易法官:但辜仲諒法遵觀念不足 - 鏡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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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 / 00:00紅火案高院更一審今改判辜仲諒3年半,合議庭認為,中信金前副董辜仲諒對於紅火交易案掌控全局,雖沒有不法所得流入自己帳戶,但在交易案賺10億元時,未立即將匯項匯回中信金控集團的當下,即已構成犯罪,法官認為全案是高明的交易,至於辜仲諒曾強調,自己絕沒做對不起中信金控的事情,因為「是家裡的錢何必偷」,法官認為,儘管辜仲諒家教很好,但這觀念錯誤,因為金控的錢是存戶的,顯然在公司治理上出了問題因而觸法。
2005年辜仲諒擔任中信金控副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