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民法成年下修為18歲112年施行| 政治|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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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等案,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 ... 民法成年年齡從現行的20歲,下修為18歲,朝野立委也分別提出修法 ...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5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民法部分條文等案,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並設緩衝期,定於民國112年1月1日施行。

民間團體多年來不斷倡議,希望民法成年年齡從現行的20歲,下修為18歲,朝野立委也分別提出修法版本,呼應社會期待。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月25日併案審查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初審通過朝野立委與行政院、司法院所提版本,將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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