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文章推薦指數: 80 %
七、總樓地板面積:建築物各層包括地下層、屋頂突出物及夾層等樓地板 ... 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三十六公尺及十二層樓。
但合於左列規定之一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公發布日:
民國99年08月23日
發文字號:
台內營字第0990806185號
延伸文章資訊
- 1投影片1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
二、建蔽率、容積率、面積計算、雨遮、入口雨遮、遮陽板、陽台、欄杆、 ... 三、建築物高度及樓層高度(如日照、陰影、屋頂突出物、落物曲線距離、女兒牆等)。
- 2抽查常見缺失說明會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頂層露台裝飾構造物突出屋頂. 版1.5公尺部份,應併屋頂突出. 物檢討面積及高度,免受上開. 附帶決議之限制。 露台設水平或垂直格柵,檢討透空. 率時,該隔柵應 ...
- 3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七、總樓地板面積:建築物各層包括地下層、屋頂突出物及夾層等樓地板 ... 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三十六公尺及十二層樓。但合於左列規定之一 ...
- 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162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前條容積總樓地板面積依本編第一條第五款、第七款及下列規定計算之: ... 七、總樓地板面積:建築物各層包括地下層、屋頂突出物及夾層等樓地板面積之總和。
- 5建築設計施工編 - cpami.gov.
七、總樓地板面積:建築物各層包括地下層、屋頂突出物及夾層等樓地板面積之總和 ... 但同一樓層之高度不同者,以其室內樓地板面積除該樓層容積之商,視為樓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