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機關受理人與動物噪音檢舉案件法源依據及處理原則?-新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一)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下罰鍰。

」 (二)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11條:「本法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現在位置: 首頁 > 互動回饋 > 常見問答 ::: 警察機關受理人與動物噪音檢舉案件法源依據及處理原則? 問答分類: 警政服務FAQ 發布單位: 土城分局 問題: 警察機關受理人與動物噪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