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收購特定部門也須申請| 股市要聞| 股市|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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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實施促使經濟部修正「陸資」定義,經濟部投審會將於周四(20日)正式預告《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修正草案... 香港國安法實施促使經濟部修正「陸資」定義,經濟部投審會將於周四(20日)正式預告《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修正草案,60天後上路。

除對於持股30%改為「分層認定」、檢視所有決策組織將更嚴格、擴大限制大陸黨政軍投資以外,也新增應申請許可投資的兩種樣態,包括對非上市櫃公司的「協議控制」和「併購特定部門或資產」。

官員指出,法規修正將不溯及既往,但若有增資等新申請案,恐怕就要自行調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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