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雇主應填載「職業災害內容及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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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提醒須按月填報職業災害統計業務之事業單位,自104年4月1日起,應依新修正之表格進行填報作業(網址:https://injury.osh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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