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急停、急煞吃上罰單還得吊扣牌照 - 交通安全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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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9月汽機車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 ... 否則無故於車道上任意驟然減速、急煞、急停,而因此引發交通事故,恐怕就還要 ... Language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ภาษาไทย ViệtNgữ BahasaIndonesia 關於我們 組織架構 院頒方案 相關研究及計畫 路老師培訓網 交通新聞 最新新聞 歷史新聞 道安主題 110年交安月 特殊天氣 防制酒駕 高齡者專區 兒童專區 行人專區 大型車專區 自行車專區 汽車專區 機車專區 緊急公務車 電動(輔助)自行車 防禦駕駛 交通法規 號誌標誌標線 教材文宣 影音專區 事故影片 懶人包 圖文集 文宣品 出版品 一般教材 國中教材 國小教材 隨堂小考試 機車感知教育平台 交通事故統計 交通部統計查詢網 全國統計快覽 鄉鎮交通安全快覽 道安英雄榜 企業團體貢獻 公司企業 法人團體 不酒駕宣誓 English ::: 首頁> 交通新聞> 任意急停、急煞吃上罰單還得吊扣牌照 交通新聞 任意急停、急煞吃上罰單還得吊扣牌照 發布時間:109-11-24 瀏覽次數:4009次 行車紀錄器已成開車族、機車族的常見配備,若遇到逼車等挑釁行為就可以拿來搜證,日前有一位汽車駕駛被檢舉在馬路上突然急煞,遭罰款1萬8,000元,他不服地表示是因遭到其他車輛逼車,但法官檢視相關証據,未發現有他車逼車等其他危險狀況,反而發現這名駕駛任意急煞、急停屬於危險駕駛行為,因此判決敗訴,這名駕駛除需繳罰鍰,並還得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

新北市裁決處統計,今年1-9月汽機車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的違規就有153件;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最重可處新臺幣2萬4,000元及吊扣車輛牌照3個月,並須上道安講習及記點處分。

裁決處提醒所有駕駛在行駛途中,除非遇到突發緊急狀況,不可貿然「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若遇到他車挑釁而急煞、急停時,可利用行車紀錄器錄影存證自保並報警處理。

否則無故於車道上任意驟然減速、急煞、急停,而因此引發交通事故,恐怕就還要負上刑事及民事賠償責任。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g.yam.com/7kbsQ 分享給朋友: 分享給朋友 加入我們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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