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施行細則§37-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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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藥事法施行細則 EN ... 藥物有本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所列情形之一者,藥商、藥局及醫療機構,應自公告或依法認定之日起,立即停止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延伸文章資訊
- 1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一條修正總說明
藥事法施行細則(原名稱:藥物藥商管理法施行細則)於六十二. 年四月十四日訂定發布,歷經十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發布日期為一. 百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 2藥事法施行細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細則依藥事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一百零五條規定訂定之。 第2 條. 本法第七條,用詞定義如下: 一、新成分:指新發明之成分可供藥用者。 二、新療效複方:指已 ...
- 3藥事法施行細則 - 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
藥事法施行細則. 英文法規. 相關連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30002. 上一筆, 藥事法. 下一筆, 醫...
- 4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藥事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七條主要規範藥物製造或輸入業者依據藥. 事法第八十條執行藥物回收作業,以及藥商、醫療機構及藥局配合藥物. 回收之相關事項。本部配合 ...
- 5藥事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藥事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依藥事法規定,凡申請為藥商或藥局者,皆應申請直轄市或縣(市). 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繳納執照費,領得許可證後,方准營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