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施行細則§2-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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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第七條,用詞定義如下: 一、新成分:指新發明之成分可供藥用者。

二、新療效複方:指已核准藥品具有新適應症、降低副作用、改善療效強度、改善療效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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