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標示新上路,聯合稽查保障民眾消費權益-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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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落實食品添加物全成分標示: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混合兩種以上食品添加物者,不得僅標示用途名稱,如以功能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6月新聞 首頁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6月新聞 食品標示新上路,聯合稽查保障民眾消費權益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建檔日期:103-06-19 更新時間:103-06-19 依據102年6月19日及10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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