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21-1-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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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 110.01.20 修正之第 18-1、43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交通部> 公路目. 第21-1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汽車所有人 ... 違反第一項情形,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

... 第二辦公室地址:100006 台北市貴陽街1段235號 電話:(02)2191-0189.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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