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解釋-給付部分-(二)職業災害認定函釋 - 勞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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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5條規定(現修正為第4條),被保險人於上下班時間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其非出 ... ::: 首頁 業務專區 勞工保險 法令規章 行政解釋 給付部分 (二)職業災害認定函釋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分享 facebook line plurk twitter 列印 小字級 中字級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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