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式與其意涵- 山達基的宗教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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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閱讀中:杰弗里.派林德博士(Geoffrey Parrinder, Ph.D.)倫敦大學比較宗教學榮譽教授1977年一般可能會認為婚姻儀式具有宗教性質,且在教會舉行,這基本上與宗教無關。
而是雙方共識下的一份世俗契約,且需要有兩位見證人。
早期教會瞭解到這一點,也遵循這樣的儀式好幾個世紀,雖然儀式之後通常會有來自教會的祝福。
只有在後宗教改革時期的特倫托會議(Council of Trent)中才頒定基督教婚禮必須由神父在教堂舉行。
現代新教徒與傳教士本想將宗教婚施加於改教者身上,不過後來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