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適用於鋼結構之表面處理、防蝕塗裝 -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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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為鋼構材之表面處理較常用之施工方法:. (1) 噴砂處理。

(2) 動力工具除銹。

表面處理程序應依設計圖說之規定,未規定時,以瑞典標準協會SIS-05-5900或美國鋼 ... ::: 首頁 設為首頁 網站導覽 下載專區 常見問題 English 關於公報 公報瀏覽 公報查詢 網路資源 會員專區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每日即時刊登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布之法令規章等資訊 第七章 表面處理與塗裝 7.l    適用範圈 本章適用於鋼結構之表面處理、防蝕塗裝,及施工期間為防止銹蝕所做之暫時性防銹塗裝。

  7.2   表面處理 7.2.l    塗裝前之表面處理 鋼材表面於塗裝前應將被塗面所附著之油污、浮銹、黑皮及外界異物去除,並使被塗裝面具適當粗糙度,以增加塗膜之附著力。

解說: 下列為鋼構材之表面處理較常用之施工方法: (1) 噴砂處理。

(2) 動力工具除銹。

表面處理程序應依設計圖說之規定,未規定時,以瑞典標準協會SIS-05-5900或美國鋼結構協會SSPC-SP標準辦理。

在表面處理前,所有銲接處、角縫、銲渣及其他不整齊之處均應先予清理或補銲,直至與母材平整光滑為止。

大氣相對濕度足以影響噴砂後鋼材表面之化學變化,因此工作環境之相對濕度宜在85%以下。

  7.2.2   除銹等級 除銹等級可依照瑞典標準協會SIS-05-5900除銹度之分級如下: St(動力或手工具法) St0,St1,St2,St3 Sa(噴砂法) Sa0,Sa1,Sa2,Sa2 1/2,Sa3 解說: 1、 未經表面處理之鋼材其表面銹蝕程度依SIS-05-5900,可分為A,B,C,D四級區分如下:   A級:鋼鐵表面已完全覆蓋氧化層(Mill Scale),無紅色鐵銹或僅出現極少量紅銹。

  B級:鋼鐵表面開始銹蝕,部分氧化層剝落,出現紅色鐵銹。

  C級:鋼鐵表面已產生全面性銹蝕,大部分氧化層己剝落或鬆解,並有少許的孔蝕(Pitting)。

  D級:氧化層完全剝落,鋼鐵表面產生很多銹孔(Pitting),呈全面性嚴重腐蝕狀態。

2、 SIS-05-5900除銹度分為二類,第一類為以手工具或電動研磨機處理者以St表示,第二類是以噴砂處理者以Sa表示。

除銹等級說明如下: (1) St除銹度等級   St0:未做除銹處理之鋼鐵表面。

  St1:使用鋼刷做輕度的全面刷除浮銹及鬆解氧化層。

  St2:使用人工、電動剷具、鋼刷或研磨機等,將鬆解氧化層、浮銹及其他外界異物去除後,用吸塵器或壓縮空氣、毛刷將灰塵去除。

  St3:使用電動用具、鋼刷或研磨機將鬆解氧化層,浮銹及異物徹底除盡並經清除灰塵後,其表面應有金屬光澤之出現。

(2) Sa除銹等級   Sa0:表面未做除銹處理。

  Sa1:輕度噴砂處理,除去鬆動氧化層,鐵銹以及外界異物。

  Sa2:中度噴砂處理,除去大部分之氧化層,鐵銹以及外界異物,並經吸塵器等清除灰塵,表面應僅有微小之斑點異物留存,處理完成之表面應呈近似白色金屬光澤,為防蝕塗裝工程要求之表面處理。

   Sa2 :徹底的噴砂處理,經處理後95%的氧化層鐵銹及異物均去除,經清除灰塵後之表面應呈近於白色金屬色澤,為防蝕塗裝工程最普遍之表面處理要求。

   Sa3:絕對徹底的噴砂處理,所有的氧化層,鐵銹及異物澈底除去,不留任何微小異物,經灰塵清除後之表面是均勻白色金屬色澤,此為表面處理之最高標準。

3、 美國之SSPC(SteelStructures PaintingCouncil)之鋼材銹蝕分類亦與SIS相同,共分成A,B,C,D四級,但其表面處理之方式則分為下列10級:   SSPC-SPl:  將附著於鋼材表面之油脂,及其他異物以溶劑、鹼、蒸汽等除之。

  SSPC-SP2: 將在鋼材表面浮起之黑皮、浮銹等使用刮刀、鋼絲刷等手工具除去之。

  SSPC-SP3: 將鋼材表面浮起之黑皮、浮銹等使用鋼絲刷、砂輪等除去之。

  SSPC-SP4: 將使鋼材表面之乾燥與將浮起之黑皮以火焰除去之。

  SSSP-SP5: 將鋼材表面之黑皮、銹與異物以噴砂除去之。

  SSPC-SP6: 將鋼材表面黑皮、銹與異物,以噴砂除去三分之二。

其施工方法與SSPC-SP5相同,依普通程度之噴射,將銹與異物除去之。

  SSPC-SP7: 將鋼材表皮浮起之黑皮、浮銹與未固著之異物,以噴砂除去。

其施工方法與SSPC-SP5相同,依輕輕地施以噴射將銹與異物除去。

  SSPC-SP8: 將鋼材表面黑皮及銹以酸洗完全除去之。

  SSPC-SP9: 鋼材表面之黑皮先在場外曝露以除去一部分銹,再依前述之噴砂方法處理之。

  SSPC-SP10:將鋼材表面之黑皮、銹與異物以噴砂除去95%以上。

其施工方法與SSPC-SP5相同,依普通程度之噴射將銹和異物除去。

4、 表面處理潔度主要檢驗標準之對照表如表C7.1-1所示:                  表C7.1-1 常見潔度檢驗標準對照表 規範 SIS-05-5900 SSPC-USA 潔度等級 Sa 3 SSPC-SP-5 Sa2 1/2 SSPC-SP-10 Sa 2 SSPC-SP-6 Sa 1 SSPC-SP-7 St 3 SSPC-SP-3 St 2 SSPC-SP-2   7.2.3   表面粗糙度 表面粗糙度平均值一般應在25~75μm之間,或依據油漆特性而規定之粗糙度。

解說: 噴砂之表面粗糙度,對於塗膜的防銹功能影響很大,粗糙度大時,可以增加油漆之附著性,但也降低鋼材表面凸點的塗膜厚度,且容易產生針孔,減低漆膜的防銹能力。

反之則降低油漆之附著性,因此須視油漆特性及漆膜厚度選用合適之表面粗糙度。

  7.3   塗裝材料 7.3.l    防銹底漆種類 防銹底漆之種類及規格應符合國家標準之規定,並依據鋼材表面及環境狀況選擇適當的防銹底漆。

解說: 防銹底漆之種類及適用環境參照表C7.3-1。

                 表C7.3-l 防銹底漆之種類及適用環境 塗漆名稱 規格 使用環境及適用表面 一般環境 腐蝕環境 鋼鐵面 鍍鋅面 鋼鐵面 鍍鋅面 一般防銹底漆 CNS 4908K2059第1種 ○ - - - 紅丹底漆 CNS 774K2020第1種,第2種 ○ - - - 一氧化二鉛防銹底漆 CNS 4909K2060第1種,第2種 ○ - - - 氯化橡膠鋅鉻鉛紅防銹漆 CNS 4917K2068 ○ - - - 氰氨化鉛防銹底漆 CNS 12131K2158第1種,第2種 ○ - - - 鋅鉻黃防銹底漆 CNS 776K2021A,B - - - - 氯化橡膠系紅丹防銹底漆 CNS 4915K2066 - - ○* ○ 環氧樹脂底漆 CNS 4959K2089第1種 - - ○ ○ 環氧樹脂鋅粉底漆 CNS 4936K2087 - - ○ - 無機鋅粉底漆 CNS 4937K2088 - - ○ - 伐銹底漆 CNS 4934K2085長曝型 - - ○ - 伐銹底漆 CNS 4935K2085短曝型 - ○ - ○ 醇酸樹脂系三聚磷酸防銹底漆 CNS 12266K2201 - - ○ - 環氧樹脂系三聚磷酸防銹底漆 CNS 12268K2202 - - ○ - 氯化橡膠系三聚磷酸防銹底漆 CNS 12270K2203 - - ○ - 環氧樹脂柏油漆 CNS 4939K2090第l種,第2種 - ○ - ○ *氯化橡膠防銹底漆直接塗佈於鋼鐵面可能會促進腐蝕,塗刷氯化橡膠底漆前須先塗裝有機鋅粉底漆(CNS K2087)。

本表以CNS為主,若無CNS標準者,則以國內常用之標準為之。

  7.3.2   不同塗料間之相容性 中塗或面漆等上層塗料應考慮其防銹能力、相合性及美觀等因素,選用適當之塗料。

解說: 各種不同塗漆料間之相容性請參照表C7.3-2。

塗料與表面處理之適用性參照表C7.3-3。

                  表C7.3-2 不同塗料間之相合性                   表C7.3-3 塗料及表面處理之適用性   7.3.3   塗料之檢驗 塗料之檢驗應符合國家標準,未經檢驗合格之產品不得使用。

解說: 1、 一般防蝕塗料從施工順序上分為底漆、中塗漆、面漆三種,底漆係含有多量的防銹顏料,直接噴塗於鋼材表面,中塗漆之成份介於底漆與面漆之間,應具有較佳之相合性,面漆除應具有防銹性能外,也要求美觀,因之除應具備良好之耐光、耐水、耐藥品之性能外,也應有良好之光澤與色彩。

2、 塗料之規格及檢查請參照CNS K2XXX及CNSK6XXX之規定辦理。

3、 若國家標準尚未訂定者,可採用其他國家之相關規範,惟應經原設計人同意。

  7.3.4   塗料之存放 塗料應存放於陰涼處,並依塗料的特性控制儲放區之溫度且應低於40°C。

解說: 氣溫過高會影響安定性,尤其太陽直曬容易導致塗料變質,因此非待使用時不得開啟,未用完的塗料應裝回罐內密封存放於陰涼處。

  7.4   塗裝施工 7.4.1   施工程序說明書 施工前應依照塗料特性做塗裝施工程序書。

施工程序書應載明使用塗料之種類名稱、施工順序、表面處理標準、施工法、塗膜厚度、塗裝間隔、使用溶劑、施工地點及其它必要事項,施工程序書應經核可後再據以施工。

鋼材表面處理方法與程序,應依工程契約或施工圖說規定辦理。

  7.4.2   塗料塗裝要項 1、應在表面處理完成後4小時內進行防銹底漆之塗裝。

   2、超過4小時未塗裝者,塗裝前應再檢查,若已產生銹蝕,應再進行表面處理,去除表面之銹蝕。

下層塗裝未完全乾燥前不得進行次一層塗裝。

塗料之乾燥應採自然乾燥法。

3、一次塗刷厚度,應依據施工程序書,不宜太厚以避免發生起皺或垂流現象。

   4、塗裝間隔時間,塗料與溶劑之混合比應依據塗料特性之規定辦理。

塗裝後漆膜不得有龜裂、起皺、垂流、起泡、粉化等現象。

  7.4.3   塗料之一致性 除預塗底漆外,同一噴塗面應使用同一廠牌之塗料。

  7.4.4   中止施工之異常狀況 塗裝作業應依據施工程序書,除施工程序書另有規定外,下列狀況時不得進行塗裝作業: 1、塗裝場所溫度在5℃以下或相對濕度在85%以上。

2、鋼材表面溫度未高於露點3℃以上。

3、 塗裝時或塗膜乾燥前有下雨或強風、結露等情況,致水滴、塵埃等容易附著在塗膜上時。

4、鋼材表面溫度在50℃以上。

解說: 鋼材表面溫度超過50℃時,塗膜可能產生氣泡,故應停止施工。

  7.4.5   鋼材不予塗裝之部位 塗裝作業應依據施工程序書,除施工程序書另有規定外,下列部位不得塗裝: 1、工地銲接部位,及其相鄰接兩側各100mm範圍內之區域。

2、摩阻式高強度螺栓接合面。

3、埋件(將埋入混凝內之埋件及構件),但距混凝土表面100mm深度內仍須塗裝。

4、軸件,滾輪等密著接觸面或迴轉面。

5、密閉空間之內露面。

解說: SRC工程一般並不塗裝,另有特殊要求者除外。

  7.4.6   防火被覆之底材處理    1、防火被覆之底材處理(即鋼構材之表面處理),除契約施工圖說另有規定外,應將鋼材表面附著之黑皮、浮銹及異物去除,以免影響防火被覆材料之附著力。

   2、有關防火被覆材料部分之鋼構材是否塗刷防銹底漆,以及防銹底漆種類之選擇,應依照契約施工圖說之規定。

3、塗刷防銹底漆時,所選用之防銹底漆不得影響防火被覆材料之附著力及防火性能。

  7.5   工地接合部位    1、製造完成後,工地銲接之開槽部位應做適當之處理以防止開槽面生銹。

開槽面附著之油污應先清除乾淨,再加以適當的防銹處理,以免影響工地銲接。

   2、工地銲接處,高強度螺栓接合處及搬運吊裝時損傷之油漆處,其表面處理程度應依契約之規定。

如以電動研磨機、鋼刷或手工具等方式處理者應符合7.2節St 2之標準。

解說: 防銹處理方式應檢討與工地銲接之相容性。

  7.6   塗裝檢查及塗膜補修 塗裝檢查可分為表面處理檢查及塗膜檢查兩種,經表面處理檢查合格後才能進行油漆塗裝,而工廠內檢查應在完成表面處理及塗裝後分別實施。

  7.6.1   檢查方法 1、表面處理撿查:     (1) 應依契約規定之檢查方法及檢查項目實施。

    (2) 無特別規定時,應依SIS或SSPC規定檢查除銹度及表面粗糙度。

2、塗膜檢查:     (1) 應依契約規定檢查膜厚。

    (2) 膜厚測定方法、測定時刻、部位及次數、判定方法等,應依契約施工圖說規定檢查。

    (3) 油漆膜厚之檢測應使用適當之膜厚測定儀,且需於油漆完全乾燥時實施,測定時應在每一施工點或每10m2的面積範圍內,任意測定五點,其五點平均值不得小於規定值,且任意一測定點之值,不得小於規定值之80%。

若施工圖說規定膜厚之上限值,上述五點平均值亦不得大於上限值,且任意一測定點之值,不得大於上限值之120%。

  7.6.2   缺陷補修 1、塗膜檢查有顯著缺陷時,應將塗膜除去後再行塗裝。

2、塗膜厚度不足或不均勻時,應先修補至規定膜厚時,才能施塗上層塗料。

解說: 塗裝修補時必須考慮新舊漆膜間之附著問題,許多異種塗料因性質不同,而降低漆膜間之相容性,而容易產生剝離,各種不同塗料間之相容性請參照表C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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