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路霸都要罰- 地方-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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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路霸:指住戶(或商家)以花盆、桌椅、拒馬、鐵鍊、廢棄機車、自行車、攤架、市招等物品占用道路,或搭活動車棚、水泥柱、鐵樁等固定裝置,依道路交通 ... 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爆●一般路霸:指住戶(或商家)以花盆、桌椅、拒馬、鐵鍊、廢棄機車、自行車、攤架、市招等物品占用道路,或搭活動車棚、水泥柱、鐵樁等固定裝置,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及第8款,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營業性路霸:指有關買賣、修配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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