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他人以電話、簡訊騷擾時應如何處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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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依我國司法實務之「普遍」「多數」見解,電話(或簡訊) 騷(侵)擾之行為,並未符合「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之處罰要件;其論據理由大致為:該條款係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現在位置: 首頁 > 互動回饋 > 常見問答 ::: 遭他人以電話、簡訊騷擾時應如何處置? 問答分類: 警政服務FAQ 發布單位: 三重分局 問題: 遭他人以電話、簡訊騷擾時應如何
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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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本計畫列管案件須符合下列各要件:. 一、「跟蹤、騷擾」係行為手段。 二、涉及違反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 騷擾防治法(含性別平等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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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於昨(二十九)日三讀通過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87條條文」,考量近來同性猥褻案件日益增多,應處罰的是該行為而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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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公開 / 政府公開資訊 / 研究報告 / 委託研究 / 刑法強制猥褻、性騷擾防治法與社會秩序維護法之法律競合及適用問題研究案報告. 未分部門 ...
- 4社會秩序維護法§68-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 5社會秩序維護法-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