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投保薪資時,要把補休未休工資列入嗎? - Workforce 勞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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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每月薪水不固定的話,該怎麼計算投保薪資呢?」一文中有提到過,如果因為員工有領取特定的薪資項目,導致每個月的收入是浮動的話,那至少應該要在每年的2月份及8月份,依照前三個月的薪資收入平均來申報調整勞健保與勞退投保級距。

然而,如果員工在先前有申請加班補休但又沒用完時,這時候是否應將補休未休的工資納入計算,又應該要怎麼認定呢? (這是一篇討論的內容較為進階的文章,可能需要有基礎的勞動法令概念才比較容易吸收唷!)補休未休工資,是否應列入認定投保級距的「月薪資總額」內?|前陣子我們有常年配合的企業客戶因為辦理歇業而在計算要補償給員工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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