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使用分區『住三』附條件允許使用 ... - 北誠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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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 臺北市政府
前項各款之使用項目,由市政府擬定,送臺北市議會審議。 第二章住宅區 ... 十五)第三十七組:旅遊及運輸服務業之旅遊業辦事處及營業性停車空間。 (十六)第 ...
- 2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 臺北市政府
... 商二商三」分區之使用類別第三十二組:娛樂服務業之核准條件及第六條條文 ... 第二條臺北市各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之組別及使用項目,其核准條件如下: ... 一、營業樓地板面積未達五│須...
- 3臺北市使用分區『住三』附條件允許使用 ... - 北誠會計師事務所
營業樓地板面積三○○○平方公尺以上者,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十二公尺以上之道路。 二、社區電台、廣播公司、電視公司,其設置地點、結構物高度、構材、輻射 ...
- 4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性交易場所或其他類似營業場所之使用外,其餘依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 ... 項目. 住宅區. 商業區. 乙種工業區. 住二. 住三. 商二. 商三. 建蔽率(%). 60. 55. 70. 70...
- 5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十三)第三十三組:健身服務業(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三○公尺以上道路,含鐵. 路用地。)。 (十四)第三十七組:旅遊及運輸服務業之旅遊業辦事處及營業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