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對「台灣健保超級比一比」之澄清與說明-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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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規定,未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未在台設有戶籍, 而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且非受僱者,應在臺居留滿6個月後,才符合參加全民健保之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4月新聞 首頁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4月新聞 健保署對「台灣健保超級比一比」之澄清與說明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 建檔日期:103-04-09 更新時間:103-04-09 針對最近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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