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未經核准,擅自宣稱13項保健功效,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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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依健康食品管理法,早已陸續公告包括調節血脂、不易形成體脂肪等13項保健功效及其評估方法,若業者擅自宣稱產品有保健功效,卻未經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4月新聞 首頁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4月新聞 產品未經核准,擅自宣稱13項保健功效,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論處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建檔日期:103-04-15 更新時間:103-04-15
延伸文章資訊
- 1立法院-食品廣告涉及療效與誇大不實之管理問題
(一) 因食品種類繁多,近年來食品業者或個人運用網路平台商城、臉書粉絲專頁、Line等通訊軟體或網路直播方式,常以誇張或宣稱療效方式行銷販售食品或超出健康 ...
- 2衛生局-食品廣告標示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表
二、 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如有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之情形,且涉及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六條規定者,應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論處。 三、涉及 ...
- 3健康食品宣稱功效...這13項不違法- 生活- 自由時報電子報
市售許多營養保健食品、機能性食品和其他養生食品可能採用和「健康食品」類似的成分,差別在於「健康食品」經過安全性和功效性試驗,保健 ...
- 4產品未經核准,擅自宣稱13項保健功效,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 ...
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依健康食品管理法,早已陸續公告包括調節血脂、不易形成體脂肪等13項保健功效及其評估方法,若業者擅自宣稱產品有保健功效,卻未經 ...
- 5健康食品管理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健康食品之保健功效,應以下列方式之一表達︰ 一、如攝取某項健康食品後,可補充人體缺乏之營養素時,宣稱該食品具有預防或改善與該營養素相關疾病之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