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警亂開單直行挨罰未打右轉燈- 社會-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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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羅姓男子開車沿頭份市永貞路一段南下,接台13線直行,竟被罰未打右轉方向燈。

(記者彭健禮攝)〔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頭份市永貞路一段為台1、台13線共用道路,於南端跨中港溪前分道揚鑣,左側為台1線、右側為台13線;羅姓男子開車沿永貞路一段南下,直行接台13線,警方以「右轉未打方向燈」為由,開單裁罰1200元。

羅男不服提行政訴訟,苗栗地方法院認為,相較永貞路一段接台1線還需稍微左彎,羅男接走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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