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雖小,勿擅為 - 天庭小子小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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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雖小,勿擅為;茍擅為,子道虧。

物雖小,勿私藏;茍私藏,親心傷。

【注釋】(1)擅:擅自主張,任性而為。

(2)茍:如果。

(3)子道:為人子之道。

道,道理、法則。

(4)虧:虧損、欠缺。

(5)私藏:私自藏起,占為己有。

【白話解說】事情雖然細小,不可不稟明父母就擅自作主;如果任性而為,有虧做人子女的本分。

物品雖然微小,不可私自藏起;如果占為己有,會使父母親感到羞愧、傷心。

【參考故事】陶母還魚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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