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從寬認定颱風假鼓勵雇主宜給薪| 苦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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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從寬認定颱風假 鼓勵雇主宜給薪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王如玄今天表示,將於兩週內公告發生颱風等天然災害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下班途中任一縣市停止上班,勞工可享有颱風假,並鼓勵雇主「宜給」薪資。

 王如玄表示,關於颱風假,「假」應從寬認定,「薪資」則採鼓勵態度,希望雇主「宜給」薪資。

 政府宣布颱風天停止上班時,公務員可放有薪假;但現行規定,勞工必須發生天然災害無法出勤時,才能不上班,而且勞工有舉證責任。

但有時政府宣布停班後卻無風無雨,勞資因而有不同見解,勞工團體多年來也為此向勞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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