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7. 中斷投保的投保單位可不可以拒絕為我補辦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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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四條及第十六條規定,公司(職業公會、農漁會)應該為員工(會員)及其眷屬辦理全民健保,所以公司(職業工會、農漁會)不可以拒絕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前鎮區公所 :::回首頁網站導覽意見信箱English 字級: 字級等級:小 字級等級:中 字級等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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