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勝於雄辯-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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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勝於雄辯 語言 監視 編輯 西哲說:事實勝於雄辯。

我當初很以為然,現在才知道在我們中國,是不適用的。

← 智識即罪惡 事實勝於雄辯作者:魯迅1920年11月4日 估《學衡》 → 姊妹計劃:數據項 本作品收錄於《晨報副刊》和《熱風》 魯迅以筆名風聲發表 去年我在青雲閣的一個鋪子裡買過一雙鞋,今年破了,又到原鋪子去照樣的買一雙。

一個胖夥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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