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修正「化粧品得宣稱詞句及不適當宣稱詞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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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行政院衛生署修正「化粧品得宣稱詞句及不適當宣稱詞句」,名稱並修正為「化粧品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列舉」,並自中華民國102年8月1日 ... 受文者本會化粧清潔用品小組全體會員會址:台北市104松江路350號 速別普通件傳真:(02)2536-3328 日期2013/4/1承辦人:國內業務組林雯雯 發文字號(102)貿琮業字第00425號電話:(02)2581-3521分機:502 正本本會化粧清潔用品小組全體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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