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職業傷害與職業病 - 歡迎使用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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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條」,勞工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勞工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者,可稱為職業災害,包括職業傷害及職業病。
您是否會有下列的疑問而懷疑個案罹患職業病呢? 職業病的判定,必須先有醫學上確定診斷的疾病外(如核磁共振影像檢查發現有腰椎椎間盤突出),還必須判斷其與工作相關的致病因子是否存在(如作業中鉛的暴露濃度),以及工作相關的致病因子的合理性。
同時也要判斷此疾病,是否主要為職業的因素所引起,而排除其他非職業因素所引起可能性。